长乐金峰镇拆除一处违建铁皮房
2021-03-29 10:21: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陈青)提升城市“颜值”,长乐区再“战”违建。近日,长乐区金峰镇组织执法人员10余人,对塔光村一处铁皮杂物间违建进行拆除。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首先清场,向违建户进行政策宣传,思想引导,确保拆除工作规范、程序合法。下一步,长乐区将加大违建治理力度,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违建开展拆除,保持控违高压势态,以重拳治违。 |
相关阅读:
- [01-26] 长乐金峰镇入户宣传“两违”治理
- [11-25] 长乐金峰镇强化“两违”治理
- [10-17] 长乐金峰镇拆除一新增违建
- [09-21] 长乐金峰镇拆除一处违建铁皮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