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长乐法院召开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2021-04-01 11:01:27 作者:陈吓梅 林旻煜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长乐法院召开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长乐法院 供图)

东南网3月31日长乐讯(通讯员 陈吓梅 林旻煜)今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召开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2018年至今,长乐法院共受理审结涉水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四十余件,有效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危害水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推动保障了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长乐法院生态庭庭长孙国富进行情况通报。(长乐法院 供图)

长乐法院生态庭庭长孙国富表示,长乐法院采取多举措推动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兼顾社会效果,实现涉水生态案环境件审理精细化、裁判精准化。健全完善诉讼规则,保障社会组织的环境公益诉权。对非法捕捞行为人严格适用缓刑,注重发挥罚金刑的惩罚与补偿作用。二是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发挥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作用,及时高效地在诉讼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三是会同区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协调和司法执法联动,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据介绍,2019年底以来,福州(长乐)两级法院与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建立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和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将湿地资源纳入“生态红线”“司法底线”。长乐法院与区海洋与渔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商建立海洋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向渔民代表、渔港负责人代表发放“海丝蓝屏”公约标识牌,将全区海洋渔业资源纳入司法保护框架。长乐法院还在区河长办设立法官工作室。依托该法官工作室,为区水利局(河长办)依法履职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十余次。

今年2月,长乐法院还联合长乐区检察院、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首占镇政府等单位,召开首次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促成各方就联合巡河、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孙国富还表示,今后,长乐法院将继续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优质司法服务供给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