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码“神器”助力防疫 长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2-04-11 08:34: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只需提供身份证,不到5秒,我就通过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查验,不用排队,为行政服务中心的温馨服务点赞。”近日,福建翊珩笙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伟强说。 近段时间,每天约1000人次进出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办事者进入中心时既要出示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又要扫行程码。人员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排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挑战,也增加了工作人员负担。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3月30日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启用新采购的手持身份证扫码智能终端核验通行人员,通过后台即时与省“行程、核酸、疫苗”汇聚平台对接。工作人员只需将办事者的身份证放在“读证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疫苗接种等信息便一目了然,解决了多步查询的不便。该设备还可实时统计当日人员行程数据,方便溯源和追踪查看。“新设备启用后,核验效率大大提高,让群众感受到办事便捷性、增强获得感。”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杨仁光说。(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谢丹婷) |
相关阅读:
- [04-06] 长乐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省内异地迁移2小时办结
- [03-30] 长乐首笔“信用证”交纳电费入账 助力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 [02-15] 改革动态|长乐:惠企政策落实 营商环境升级
- [02-14] 长乐全方位多层次服务企业 惠企政策落实营商环境升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