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集中销毁“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2022-04-29 10:19:37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黎臻懋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4月28日讯(记者 谢丹晶 通讯员 叶静)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本次销毁采取无害化集中销毁处理,并邀请长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销毁情况。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供图) 此次集中销毁的物品主要是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有食品、药品、化妆品、酒类、日用品等物品40余吨,涉案物品金额12万余元。此次销毁活动旨在展示区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成果,有效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 2021年以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打”相关立案275起,结案292起,案值1314万余元,罚没款364万余元。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假治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相关阅读:
- [04-28] 长乐鹤上镇凤翔路项目完成回迁选房
- [04-27] 福州市长乐区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 [04-26] 长乐学生家长速看,电子学生证即将来了!
- [04-25] 长乐文武砂街道开展“两违”整治宣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