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能动司法,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3-06-12 17:06:20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杨子锋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6月9日讯(通讯员 陈吓梅)2023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长乐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始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原则”,为辖区生态环境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2021年以来,长乐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强化专业审理,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46件,其中刑事案件51件72人。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发出禁止令等手段,精准打击非法盗采(砂)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林木、珍贵野生保护动物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长乐法院在闽江河口湿地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和法官工作室,联合区检察院、区森林公安部门分别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受理点、森林警察大队工作点;会同区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在区林长办设立联络室,健全“林长+法检公”协同机制,凝聚森林资源保护合力,通过护航“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构建“审判加码,检察添翼,行政助力”的“3+”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近年来,长乐法院还探索涉环境资源犯罪惩罚、调处、修复、预防模式一体推进,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充分发挥司法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功能,鼓励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刑事制裁与生态补偿有效衔接。被告人自愿修复林地240余亩,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及生态修复费用等近500万元,放养鱼苗50万尾,碳汇认购5116吨,劳务代偿200余小时。 为回应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长乐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机关单位人员等参加庭审观摩,增强环境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等活动,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利用六五环境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进公众了解,鼓浓环境资源保护氛围。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长乐法院将继续勇担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履行环境司法审判职能,有效助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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