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安“薪”有力度 维权有温度
2023-08-29 16:51:54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杨子锋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8月29日讯(通讯员 林旻煜 陈小康)福州市长乐区,拥有空海陆三轴交通,是远近闻名的空海“两港”城市,民营经济发达,市场主体超7万户,被誉为福建“草根工业”发源地,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受到当地人密切关注。 如何以法治力量保护劳动者权益?长乐法院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司法答卷。近年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多措并举答好劳动者司法保护的现实答卷,有力推动现代长乐、国际航城建设。 部门联动——让劳动者安“薪”有力度 “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感谢法官的帮助!”日前,拿到劳动报酬的武某拉着长乐法院承办法官的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22年,武某等16位劳动者受余某雇请,在长乐某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务工。待劳动者离场时,余某累计拖欠劳动者报酬约40余万元。今年年初,个别劳动者向长乐法院寻求帮助,长乐法院经研判认为该案并非个案,后续可能有系列纠纷涌入。 鉴于该案涉及三方主体,如按正常法律流程恐费时许久。为使农民工尽快“安薪”,长乐法院第一时间以一站式解纷机制为抓手,开展诉非联动,指导劳动者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支持。经协调,劳动者向长乐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区检察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与涉案包工头、地产公司及时沟通联系,并邀请法院法官参与检察听证。 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批系列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将案件移送给长乐法院。长乐法院收案后立即召集地产企业、欠薪包工头与劳动者代表,对务工事实与欠薪金额进行核实,确认三方真实意思。最终,长乐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案涉三方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帮助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 上述农民工能够及时获得报酬,得益于长乐法院与区检察院的协作配合、联动发力,法检共同通过“委派化解+支持起诉+调解确认”的方式,确保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长乐法院持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先后与28家部门和行业共建诉非联动机制,实现诉非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高效流转,及时保障包括广大劳动者在内的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建议——打造健康用工环境有态度 今年4月,一份由长乐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正式出炉,被送往长乐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该司法建议书,内容涵盖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考勤工资和奖惩制度等方面建议措施,旨在倡导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规范用工管理,杜绝拖欠劳动者薪酬现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只有真调研才能找到真问题,这份近三千字的司法建议书,具有浓厚问题意识,这一方面来源于法院干警近年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实践,另一方面正是源于长乐法院法官对职能部门的走访调研。 除了开门向职能部门纳谏,长乐法院法官还奔赴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源纺织有限公司等辖区龙头企业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座谈。座谈间,法官边听边记,深入了解司法需求,问答法律咨询。 “企业应当加大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尤其是不得延长试用期,不得设立罚款权等。”长乐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忠说。 长乐法院还邀请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齐聚一堂,畅谈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并围绕司法助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规范劳动者依法维权等建言献策。 普法专班——让劳动者依法维权有温度 “上班要交医社保,社会保险权益不能放弃”“劳动合同要签,法治社会按合同办事”……这是长乐法院面向生产一线劳动者开展的普法宣讲课。 面对辖区旺盛的法律知识需求,长乐法院成立党组领导下的普法工作专班,普法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深入企业,现场解答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法律疑难,并就劳动者工资组成与支付、用工风险预防化解等课题进行座谈授课,力图源头减少劳动纠纷。 今年以来,长乐法院法官还应邀参加辖区欠薪问题联合会商会7场,选派法官赴企业协助化解大型群体性欠薪纠纷2起。常态化开展涉工资民生集中放款仪式,壮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声势。联合多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助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助力劳动者依法维权。 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劳动者案件,全力完善创新机制,探索培育劳动者权益保障司法品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筑牢劳动者司法保护“铜墙铁壁”。 |
相关阅读:
- [08-24] 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党建引领 全力提升物资风险防控能力
- [08-24] 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举办《态度:大国工匠和他们的时代》阅读分享会暨“送文化到基层”慰问活动
- [08-24] 长乐法院开展“迎七夕”主题道德讲堂活动
- [08-24] 长乐法院召开书记员工作会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