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公布6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9999元
| 2023-10-10 16:42:19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清10月10日讯 近日,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公开今年9月25日至10月8日行政处罚情况,5个人和1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7248元。 据了解,因货运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摆摊设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等交通违法事实,福州鑫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及5个人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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