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妥处一起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离婚案件
| 2024-03-18 16:04:16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杨子锋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3月15日讯(通讯员 黄巧钗 陈飞丹)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它不仅侵害受害者个人权益、家庭和谐,也影响社会安定稳定,必须予以制止。近期,长乐法院审结一起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离婚案件。 本案中,男方多次因琐事对女方言语威胁、持刀恐吓,甚至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女方。法院审查女方提交的监控视频、报警回执和受伤照片等证据,认定男方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故判决两人离婚,并支持女方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官说法: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本案中,男方的家暴行为严重伤害女方身心健康,故法院酌定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生活中,受害人遭受暴力侵害后,要及时保存各种证据。报警记录、病历、处罚决定书、短信、微信记录、录音、视频以及有关部门的救助记录均可成为证据。同时,还可向辖区当地妇联、司法部门、村居委会寻求帮助。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法律态度。遭遇家暴,不可让权利沉睡,要运用多种渠道积极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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