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干警深入小学开展国旗下讲话
| 2024-04-28 16:15:51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4月27日讯(通讯员 陈珠 陈月琴)4月15日上午,长乐法院干警陈珠、陈月琴分别赶赴长乐师范附属小学、海峡路小学开展以“拒绝欺凌 与法同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陈珠、陈月琴的讲话以分别近期多起热点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条分缕析地讲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性及欺凌者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如何自我保护、如何防止校园欺凌侵害等知识,旨在教育引导同学们强化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校园欺凌中的施暴者,长乐法院干警的讲话重点提及欺凌者在各种情况下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关于专门矫治教育,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福建省第一所公办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福州四十三中已于去年底正式揭牌运行,是进行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学校。该校首批已招收49名罪错未成年学生,形成了震慑效应,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态势。 今后,长乐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专班作用,创新思维、多措并举,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努力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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