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部门风采 > 正文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药店“一件事”套餐

2024-05-10 17:45:22 作者:张宁楠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5月10日讯(通讯员 张宁楠)“一次申请就把所有的事情办好了‘一件事’套餐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便捷!”福建省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松下大祉店经办邱女士开心地说道。

近日,福建省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松下大祉店收购了另外一家药店,但由于两家药店都是药品零售企业,无法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直接办理,只能将原来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先注销后重新设立。办理期间需要邱女士多次来访,给她带来诸多不便。

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为邱女士开通绿色通道,并推出“我要注销药店”及“我要开药店”一件事套餐,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行套餐联办,将此次受理环节由原来的4个缩减为1个,大大减轻了群众多次来回的负担,节约群众的办事时间和成本。

药店一件事套餐将药店开办所需的多个办理环节整合至同一个窗口,便利且高效地解决群众的困难。群众只需向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一套完整的材料,就可以同时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事项,不仅消除了群众往返奔波的烦恼,也有效减少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推出药店相关一件事套餐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接下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