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平安长乐 > 正文

长乐法院干警赴福州三中滨海校区开展预防校园霸凌专题讲座

2024-07-24 15:42:46 作者: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7月24日讯(通讯员 长法宣)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助力校园法治建设,近日,长乐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福州三中滨海校区法治辅导员刘晓琳赴该校开展预防校园霸凌专题讲座。

讲座中,刘晓琳结合当今新闻热点事件,向同学们明确犯罪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引导青少年自觉学好用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晓琳说,作为中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也是法治观念形成的重要阶段。法律对于大家来说,并非遥不可及的条文,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准则。它明确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比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这是法律的要求;尊重他人的隐私和名誉,不造谣、不传谣,这也是法律的约束。遵守法律,能让社会更加有序,让生活更加安宁。

当天的讲座共吸引福州三中滨海校区超1200名师生参加。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今后,长乐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班建设,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校园普法宣传面,努力护航辖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