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改变传统医疗架构 打造“一系统五中心”
2024-08-06 17:39:4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若泓 我来说两句 |
为了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看上病、看好病,《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乡镇街道的医生可以直接开区人民医院检查单、化验单;乡镇卫生院拍的片子,区医院医生来诊断……目前,长乐区改变传统医疗架构,在全市首创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系统五中心”服务体系,在近期举行的全市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做经验推广。 打通乡镇与区“就医通道” “真的方便多了!”日前,长乐区湖南镇卫生院医生帮卓阿姨下单长乐区人民医院CT检查项目后,她直接到医院取号检查,检查结束后半小时内就拿到报告。 传统就医模式下,当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接诊医生发现本院开设的检查检验项目无法满足诊治需求时,患者需要再去上级医院检查,重新经过挂号、候诊、问诊、开单等程序。 而现在,长乐区18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医生可以直接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开单预约长乐区人民医院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项目,群众只需根据预约时间到长乐区人民医院门诊一楼服务中心取号后即可直接到预约的科室进行检查。 长乐区人民医院还为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具检查单的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对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项目通过系统标记为优先检查号,在检查结束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报告。 成立区域检验中心 5日上午,在漳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工作人员正在执行检验医嘱,只见她熟练操作LIS系统——打印标签、登记病人信息,给患者采集静脉血后,将样本装入了标本转运箱。下午3时前,这些标本就会送至区域检验中心(长乐区人民医院检验科)进行检验,并在当日检测完成后回传检验报告。 而之前,长乐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检测标本的能力,群众检测需要到上级医院重新挂号、排队。 为了解决群众这个看病就医困扰,长乐区人民医院推进成立区域检验中心,将18家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检测的外送标本于每天下午3时前,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至长乐区人民医院,长乐区人民医院检测完成后将检验结果及报告回传区域检验平台,基层医生可在工作站查看结果。 目前,长乐区人民医院对3类46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剔除9个未开展的检查)、7类73项临床检验项目开展门诊及住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影像、心电“云诊断” “真没想到在乡镇卫生院拍的片,会是长乐区人民医院的医生进行分析诊断,不用再奔波了!”不少患者在得知远程影像诊断服务后,不由发出感慨。 目前,长乐区人民医院已完成区域远程影像系统与院内影像系统的一体化整合,实现了单点登录和业务信息提醒,影像科医生无须在多个系统频繁切换,使用操作更加便捷,对基层医疗机构上传的病例一般在30分钟内就能出具影像诊断报告。 不仅影像可以“云诊断”,借助远程诊疗平台,患者同样能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上级医院同质化的心电诊断服务,一般30分钟内就能出具心电诊断报告,如有紧急情况,也能快速得到救治。 远程诊断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治疗上提供了更专业的保障,也为基层群众搭建起生命救治的“健康桥”。据统计,2024年1月至6月,区域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完成诊断3354例,区域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完成诊断4861例。 两个系统加紧建设 据介绍,“一系统五中心”包括建设医技协同预约系统、区域检验中心、区域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区域远程心电诊断中心、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目前,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和区域病理诊断中心正在加紧建设中。 区域消毒供应中心目标是:各分院需消毒灭菌的物品经由物流运送至区人民医院进行集中灭菌处理,经检测灭菌合格后再通过物流系统配送至分院,节约各分院运行成本,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共享,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 区域病理诊断中心目标是:各分院将需进行病理诊断的标本按规定封装后送达区人民医院病理科,病理科自接收到标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诊断报告。 另外,取药环节也大幅提速。今年7月,长乐区人民医院门诊药房的全套药房智能化系统运营,20秒左右将配好的盒装药品送到指定窗口,最快1-2分钟、一般5-10分钟以内完成取药。 另外,长乐区人民医院还推行“一号管到底”服务,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改善就医体验。(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陈建云) |
相关阅读:
- [08-06] 林觉民故居将启动保护修缮 涉及正座及紫藤书屋
- [08-05] 长乐区召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议
- [08-05] 长乐召开显应宫片区征迁工作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
- [08-05] 长乐拟协议出让约42.31亩宅地用于安置房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