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启动“执行+慈善”司法救助模式
2024-11-25 14:55:52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11月22日讯(通讯员 林伟)日前,长乐法院与区慈善总会联合签署“执行+慈善”基金捐赠协议,引入社会慈善力量,拓宽资金来源,为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就业帮扶、孩子就学、心理疏导、医疗救助、法律咨询、家政服务等帮助。 此举将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作用,拓宽执行救助渠道,推进多元化救助机制建设,大大弥补司法救助、保险救助受益范围小的不足,推动司法社会救助服务向前端治理延伸,助推民生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长乐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司法救助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让更多身处困境的当事人感受到浓浓的司法关怀。 |
相关阅读:
- [11-14] 国网长乐区供电公司:倡导文明新风 预防电费诈骗
- [11-13] 长乐市监局召开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指导约谈会
- [11-13]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帮企“信用修复” 助企“减负增信”
- [11-12] 长乐新增15个银行“医保e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