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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湿地绿洲 筑牢保护屏障

2026-02-04 15:56:22 作者:陈吓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2月4日讯(通讯员 陈吓梅)春潮涌动,湿地焕新。在第30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长乐法院举办湿地日系列活动,依托“生态司法+社区矫正+人大监督”创新机制,统筹落实法治引领、生态修复、社会监督多元举措,为湿地保护注入法治化、长效化动能。

普法课堂润童心 播撒生态法治种子

1月27日,长乐法院干警走进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开展生态法治宣讲活动。干警结合幼儿认知特点,以“情景模拟+知识问答”的形式,科普湿地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解读《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核心内容,引导幼童们树立爱护湿地、守护生态的法治意识,让生态保护理念与法律意识扎根校园。

联席会商凝合力 构建协同保护格局

1月30日,长乐法院联合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湿地保护专题联席会议。各方深入研讨湿地保护执法衔接、案件移送、生态修复执行等事项,达成协作共识,明确“司法裁判+执法监管+生态修复”闭环工作路径,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治理资源,细化联动处置流程,助推筑牢湿地生态安全机制防线。

人大监督赋新能 筑牢修复监督屏障

1月30日,长乐法院在闽江河口湿地举行生态修复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3名人大代表获聘为湿地生态修复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将通过实地巡查、台账查阅、工作问询等方式,对生态矫正公益实践基地运行、社区矫正人员生态修复成效、执法司法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及时反馈问题、推动整改落实。此举实现人大监督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有机融合,既提升工作透明度,也让生态保护工作更贴合群众期盼。

规则先行明规范 夯实实践管理根基

1月30日,长乐法院发布《湿地生态矫正公益实践基地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管理规则》。《规则》详细规定,基地功能定位、考勤管理、任务设置、行为规范、考核奖惩等内容。并明确基地以“教育改造、生态修复、社会回归”为目标,为社区矫正人员定制湿地巡护、植被养护、垃圾清理、生态宣传等公益任务,实行“服务时长+修复效果”双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解矫评估直接挂钩。《规则》的出台,让湿地生态矫正工作有章可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普法实训双结合 助推社矫对象转型

1月30日,长乐法院干警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湿地保护专题普法,结合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阐释破坏湿地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增强生态保护与守法意识。普法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人员在执法人员、人大代表监督下,与干警一同开展湿地巡护、植被补种、垃圾清运等公益实践,让社区矫正人员从违法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在劳动中弥补过错、重塑价值,增强生态修复与教育矫治双重成效。

此次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是长乐法院“生态司法+社区矫正+人大监督”机制的鲜活实践,彰显法治守护生态的积极成效。下一步,长乐法院将持续深化机制建设,强化部门协同,丰富实践载体,持续做优湿地生态司法服务保障,凝聚全社会湿地保护合力,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碧水清波,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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