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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行政指导会

2026-04-13 17:11:38 作者:叶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站4月13日讯(通讯员 叶静)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水产品经营称重秩序,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放心消费在福州”建设走深走实,日前,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区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行政指导会。全区各水产品市场主办方、大型餐饮机构相关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及局机关各有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会。

会上,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结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详细解读了水产品经营过程中水产品包装物占重、蟹类过度捆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未明码标价等常见问题,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用具体案例敲响诚信经营警钟。

会议强调,市场主办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内水产经营户的日常管理与规范引导,借鉴计量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督促经营户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规范称重行为,主动排查整改称重环节的违规隐患;针对大型餐饮机构,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在水产品采购环节把好关,规范自身称重操作,杜绝采购计量不合格的水产品,从源头保障计量合规与食品安全。

参会人员表示将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市场主办方代表承诺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宣传培训与日常巡查;大型餐饮机构代表明确表态,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流程,规范内部称重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行政指导会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水产品经营主体的计量责任,强化了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法治意识,为规范辖区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提升消费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水产品经营环节计量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水产品经营称重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监管引导、主体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持续擦亮“放心消费在福州”品牌,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政策直通车】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倡导水产品“裸称”。在水产品经营称重过程中,倡导去除包装物后进行称量,计量净重。对确需捆扎的蟹类等产品,应当使用环保、简易的轻量捆扎物,蟹类单体捆扎物重量控制在单体总重(含捆扎物)5%的合理范围内;严禁在捆扎物中夹带泥、砂、金属粉或者其他杂物来增重。

二、使用安全合格的包装材料。经营者经营水产品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材料,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使用公平秤。各类市场须配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公平秤放置处要有明显标识,保证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使用,并有专(兼)职人员保管、维护。

四、加强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经营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或称量作弊的电子秤,不得故意破坏电子秤准确度。

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水产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经营的水产品按规定明码标价,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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