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湖南镇开展“两违”整治宣传
2022-09-15 15:13:4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邱玲 我来说两句 |
志愿者开展“两违”整治宣传。(长乐区“两违”办供图) 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营造洁净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14日,长乐区湖南镇通过发放“两违”整治宣传单、进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什么是“两违”、“两违”的危害性有哪些,回答群众有关“两违”的提问,帮助群众树立合法用地、合法建设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两违”整治氛围。(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高敏铃) |
相关阅读:
- [09-08]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开工 主城区至机场将再添快速通道
- [08-31] 重磅!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动建!
- [08-18] 长乐湖南镇开展“两违”整治宣传活动
- [08-15] 护河爱水、清洁家园!长乐持续发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