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坑田村:“小美”庭院扮靓“大美”乡村
2025-03-21 17:19:2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 漫步村庄,一座座农家小院错落有致,房屋内外花木葱郁,生机盎然。走进长乐玉田镇坑田村民居,一户一景色,一院一画卷。 近期,坑田村又有10户家庭获评“2024年省级美丽庭院”,持续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村民积极建设美丽庭院 推窗见绿,抬头赏景,每一处庭院景观都透露出房主的匠心独运和对生活的热爱。 “现在大家都注重环境卫生。我把院子收拾干净,种了20多种植物,四季景色各异。每天回家看到这些美景,心情都很愉悦。”村民邱航说。 近年来,坑田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乡土特色,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院落空间打造“小花园”“微菜园”;秉持“绿色环保、变废为宝”理念,指导村民将闲置陶罐、石基、瓦盆等废旧物变成装饰品;引导村民巧妙布局、精致设计,打造充满田园气息的休闲庭院,以“小美”庭院扮靓“大美”乡村。 “在人居环境积分制基础上,我们村定期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同时,邀请专业人员为村民提供庭院规划、花卉种植、物品摆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提升庭院美观度和实用性。”坑田村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陈燕容介绍,通过“技能培训、参观学习、挂牌激励”等方式,激发大家创建美丽庭院的热情。 如今,村民美化环境的意识显著增强,越来越多的家庭主动参与美丽庭院建设。 ![]() 坑田自古以来堪称“大市” 行政村下辖村庄一般叫“自然村”,可坑田村下辖四个区:上街区、中街区、走马楼区、下巷区。“村”下辖“区”,这看似有误,但村中老人称几百年来一直如此。为何?因为村里有个古渡道头,自明代至20世纪80年代末一直繁华,坑田堪称“大市”。 “坑田村曾是长乐西部南北水陆交通枢纽,是福清、平潭、莆田乃至闽南一带进入福州的水陆转运站。上洞江绕村而过,船可直接开到福州,甚至南平。公路未开发前,这里水路客货运输非常繁忙。”村民邱大爷介绍,最兴盛时,每日从坑田往返福州的客轮有6艘、12班次。 “塔镇水患,保安居乐业。”离古渡道头不远,有一座远近闻名的明代石构实心塔,塔座为方形,边长2.05米,圆形塔身共七层,高4.15米,塔顶层雕刻四向佛像,四角攒尖顶。该塔如今仍保存较好,只是稍有倾斜。 为防止古渡道头沿江泥土塌陷,坑田村砌坡加固周边。古渡道头附近,长乐少有的妈祖庙古迹近年也得到修复,为古渡道头增添了文化韵味。 另外,坑田岭古驿道是古代长乐南部诸乡,乃至闽南一带学子进京赴试、挑夫南来北往的必经之路。 ![]() 利用古树群建起公园 2022年,第二批20个“福建最美古树群”评选,福州市5片古树群入围,坑田村秋枫古树群上榜。 坑田村秋枫古树群位于村庄北部,面积约17亩。这里,古木参天,上百棵百年树龄的大树郁郁葱葱。林间树种繁多,有枫树、榕树、桂树、茄冬、杜松等,其中大的树木一人难以围抱。 2006年以来,为更好地保护祖先留下的古树群,坑田村通过市级财政拨款、村集体自筹等方式,共计投入220多万元资金,于2020年建成古树公园。公园既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凸显古树景观价值,又满足周边群众游览、休憩需求。 “这是坑田村的风水林,起屏障作用。旧时,这里林木阴森、杂草丛生,大人不让孩子进去。近年来,村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利用古树群建起公园,成为村民休闲的好去处。”村民带着记者逛古树公园,言谈中透出自豪。 ![]() 美丽庭院涵养好家风 外有好形象,内有好家风。坑田村每一处精心雕琢的美丽庭院,不仅承载着村民对家的美好向往,更是传承家风、树立乡风的温馨摇篮。 坑田村以打造美丽庭院为契机,引导村民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厚植“庭院文化内涵”,实现从“庭院美”到“家风美”的升华,让乡村有颜值更有内涵。 “美丽庭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教家风建设的重点,我们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实现从个体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这不仅能美化环境,还能提升村民生活品质与幸福感。”坑田村党支部书记邱志汞说。 今后,坑田村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村民参与热情,通过评选美丽庭院、最美家庭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传承优良家训与家风。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建成美丽庭院的监督和维护,确保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切实推进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建设互融共促,书写乡村生活新诗篇。 交通小贴士 坑田村距离福州市区约37公里,自驾导航“坑田村”可达;乘坐地铁6号线到达航城站A口,步行300米,乘坐长乐620路公交车,到“坑田站”下车。 |
相关阅读:
- [03-20] 长乐:汽车检验报告造假 检测公司被罚10.8万元
- [03-19] 长乐机场综合保税区 一期安置房交付
- [03-19] 长乐企业以科技赋能农业生产,早稻秧苗发芽率可达99%
- [03-10] “三问于民”织就幸福经纬 “一生长乐”谱写闽都新章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