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一建材企业首获免约谈信用修复
2025-06-27 16:29: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6月27日讯(通讯员 许文超 董仕林)近日,市场监管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营主体发展,推出了行政处罚公示信用修复免行政约谈的创新举措,免去了经营者来回奔波之苦,大大提高了信用修复的效率。 长乐区某建材公司就是该项政策的首位受益者。2024年6月,该企业因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项目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被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0.12万元的罚款。企业负责人邹某表示:“处罚金额虽小,但正准备参与市政重点工程投标,行政处罚公示让我们错失了合作机会。这次通过电话咨询,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通过“全程线上,免行政约谈”的新模式,“零见面”便完成信用修复,实在太方便了!” 以往,经营主体在申请行政处罚公示信用修复时,行政约谈是必要环节,这不仅耗费了经营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如今,市场监管部门这一免行政约谈的举措,让经营者可以在线上便捷地完成信用修复申请,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未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秉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理念,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呼吁广大经营主体要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若不慎出现行政处罚记录,也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积极通过便捷的信用修复渠道重塑信用。 友情提示:符合提前停止行政处罚公示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和不良影响;(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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