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调研组到长乐法院宣讲调研
| 2025-10-24 16:06:1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9月18日讯(通讯员 林旻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2日,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率调研组到长乐法院进行宣讲并调研工作。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健丽陪同调研。 福州中院调研组实地察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等功能区域,重点了解长乐法院机制创新、诉讼服务、审判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当天,福州中院调研组还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董事长吴新星。 座谈会上,福州中院调研组宣讲了《意见》,听取了长乐法院2025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长乐法院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调研组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刻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标持续深化扩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深化推进品质榕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要聚焦战略大局,紧扣福州新区(长乐区)一体化运作新机遇,精准对接“三区一门户一基地”的功能定位以及“一核心四组团”的空间布局,前瞻性谋划司法服务保障举措。要深耕审判管理,坚持系统思维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审判运行态势的数据化监测、定量分析与会商研判,做到数据说话,精准施策。要践行司法为民,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深化探索建工领域“技术调查官+”机制、信访案件质量核查机制等,提升品牌效应。要锻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加大干部梯次培养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长乐法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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