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部门风采 > 正文

“种草”有度 “带货”有方——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探店达人”、网络短视频营销行政约谈暨合规培训会

2025-09-04 17:43:14 作者:曾婷 来源:东南网长乐  责任编辑:王倩雯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9月3日讯(通讯员 曾婷)近年来,达人探店及网络短视频营销悄然兴起,在新经济领域闯出了一条“新赛道”,在助力商家经营、激发消费活力、带动线下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探店”营销等行为火热的背后,也潜藏着广告标识缺失与虚假宣传等不容忽视的现象。

为有效规范互联网广告领域市场秩序,引导“探店达人”及短视频营销主体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行政约谈暨合规培训会,辖区“探店达人”及重点自媒体商户等十余家参会。

一、聚焦规范:约谈培训双管齐下

约谈会结合广告标识缺失、虚假宣传等典型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分相关核心内容展开细致解读,引导督促“探店达人”及相关经营主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明确广告边界,规范“达人探店”及短视频营销行为。

执法人员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帮助厘清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与互联网广告认定之间的关系,宣讲广告标注规则,推动落实“广告”标识义务。同时,认真讲解广告执法中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助于切实规范处罚裁量,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和活力,助力增强互联网广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普法赋能:宣传手册精准送达

为强化行政指导与培训实效,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立足互联网广告监管实际,聚焦“商业广告活动基本准则”“重点监管领域”等内容,编制并发放《广告发布合规提示手册》《关于“探店”类短视频广告等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提示》等宣传资料,活动现场还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手册,为达人及经营主体提供清晰的合规广告发布指引,有效帮助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预防广告违法行为。

会上,执法人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持续深化他们对广告合规的理解与记忆,实现“手册+服务”双覆盖。“通过此次广告合规指导培训,我厘清了法律红线,意识到只有主动规范,才能共同推动探店生态良性发展,为新经济新行业注入动能。”经过约谈后的“探店达人”表示获益良多。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林锦副局长强调,互联网广告治理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一方面要严查虚假广告、未标注广告标识等违法行为,通过“线上监测+线下巡查”强化执法震慑;另一方面要深化“普法前置”理念,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推动行业自律。他呼吁“探店达人”及经营主体树立“流量向善”意识,将诚信经营融入内容创作,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管执法及合规指导,共同推动“探店达人”、短视频营销等新业态行稳致远,为消费者带来更优质消费体验的同时,也为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正能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